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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人带车租赁标准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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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人带车租赁标准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提起诉讼。

  第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连人带车租赁标准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货物运输车辆一批。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矿山货运,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___%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四、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连人带车租赁标准合同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施工电梯

  生产厂商

  北京金山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吨)

  最大安装高度(米)

  备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别按元计算。

  2、租金自安装完毕后经地方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五、进、退场费用

  退场费用每台元,台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等,乙方需在甲方机械进场安装后的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机械交给乙方工地使用,即为启用日。乙方未签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升降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机械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20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每月正常维修保养不得超过两天、大修理不得超过三天,若每月累计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权按超出天数扣除租金)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强制其操作除外),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负责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6、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9、为升降机操作人员提供食宿。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10日的;

  (3)甲方其它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连人带车租赁标准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_______年12月20日至20_________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_____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_____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提起诉讼。

  第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_____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_____》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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