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提供用具让他人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下列行为可认定为赌场罪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网络开设赌场罪怎样量刑
网络开设赌场罪会受到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开设赌场罪判决书是怎样的
网络开设赌场罪判决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写清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及判决机关。
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涉嫌罪行,执行过程。
辩护人姓名,单位。
如有其他被告人信息同上。
提起公诉过程,被告人犯罪过程。
供述罪行,认定罪行证据,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判刑的结果及法律依据并告知被告人上诉时间。
最后写清楚审判长,陪审员,日期及员。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以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主犯和从犯怎么认定
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所谓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这种行为就叫做开设赌场罪。其客观的认定条件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才算。
网上开设赌场罪的数额怎么认定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该内容由 陈冲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