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厘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特别累犯成立条件包含什么

特别累犯成立条件包含什么

来源:频厘教育网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危害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

一、累犯定义是什么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另外还包括两种: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二、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为:1、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2、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