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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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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20xx〕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乡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20xx年里我乡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乡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乡成立以副、乡长邹成军为组长,乡副乡长葛利群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马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1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2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乡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利用会议宣传70多次,举办培训12期达1000多人次,办板报13处,张贴标语13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改消除隐患,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对场镇15家餐饮店、3家药店、多家超市和摊贩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32起,整改32起,发现违法行为4例,及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二是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企业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22起,整改22起;三是要求各村(社区)各自组织每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42起,整改42起;四是特别重视并抓好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工作,做到了应申报尽申报无漏报、应监管尽监管无漏洞,哪里有申报、哪里就有监管。截止11月全乡共申报监管群体性聚餐184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乡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乡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和技术上的支持。

  20xx年,我乡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乡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合作,深入到辖区内的小卖部,学校食堂等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有较大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乡通过墙报标语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乡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小卖部,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督。

  2、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我乡还加强对月饼,小零食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3、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乡要求各村干部经常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4、加强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我乡组织了教管办卫生监督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5、对农村群体性聚餐实行村级申办制度,并指派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做好记录,对不符合条件禁止办理酒席。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乡食品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销售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和办理卫生许可证,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

  2、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销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日常必需品上,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杂货店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3、发动各部门,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等一系列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20xx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办领导的重要批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渭城事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巡)查农村小作坊4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卫生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办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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