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在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七日内执行。因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要由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然后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再由下级人民在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